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通知,泉州市泉港生態環境局依法對擬作出審批的泉州鴻圖包裝有限公司塑料包裝袋生產項目審批意見進行公開。
公開時間: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6日(5個工作日)。
一、項目名稱:泉州鴻圖包裝有限公司塑料包裝袋生產項目
二、建設地點: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驛峰西路1036號
三、建設單位:泉州鴻圖包裝有限公司
四、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泉州市時代環??萍加邢薰?/span>
五、項目概況:
項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驛峰西路1036號,建設規模為年產塑料包裝袋130萬個/年。項目總投資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5萬元。
六、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推行清潔生產工藝,提高資源利用率,選用技術工藝成熟可靠的污染治理設施,確保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減少污染物排放量。
2.大氣污染防治。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廢氣污染治理及無組織排放控制措施。項目印刷(含擦洗)及復合工序產生的廢氣采用集氣罩收集后與經密閉管道收集的熟化工序產生的廢氣一并引入一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調墨、調膠等工序逸散廢氣以及未被集氣罩完全收集的印刷、擦洗、復合廢氣通過車間整體換風形成的負壓系統收集后引入另一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上述兩股廢氣分別凈化后合并通過一根15m高排氣筒達標排放。
項目非甲烷總烴排放執行《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35/1784-2018)表1、表2、表3標準限值要求,其中廠區內非甲烷總烴(監控點任意一次濃度值)排放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附錄A表A.1標準限值要求。臭氣濃度從嚴參照執行《惡臭(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DB31/1025-2016),待后續國家惡臭標準更新或福建省地標發布后從其規定。
3.水污染防治。項目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標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納入泉港區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廢水排放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中B級標準和泉港區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
4.噪聲污染防治。項目應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高噪聲源應采取有效的消聲隔音、減振降噪措施,并加強動力機械設備的管理和維護,最大程度降低噪聲。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其中靠驛峰西路一側執行4類標準。
5.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按固廢“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處理處置原則,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類固廢的收集、處理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防止發生二次污染。危險廢物暫存庫設置應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等規范要求,貯存能力、面積等應與產生量相匹配,確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廢暫存場所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的規定要求。危險廢物要嚴格按照危險廢物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妥善處置,同時執行危廢處置轉移聯單管理制度。
七、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
無
八、聽證權利告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九、公眾反饋意見的聯系方式:
電話(傳真):0595-27726077
地址:泉港區政務服務中心生態環境局窗口
郵編:36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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