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4201-3000-2025-00045
- 發布機構:泉港區應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08
為規范涉企行政執法行為,助力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現就公開征集泉港區應急管理局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線索公告如下:
一、線索受理時間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征集范圍
請您圍繞以下六個方面問題向我們提供問題線索:
(一)違規異地執法問題。未履行異地辦案協作手續的,未解決管轄爭議的,未在當地有關機關配合下等情況,違規實施異地執法的行為。
(二)趨利性執法問題。直接或變相下達罰款收入指標、非稅收入任務,將考核評價結果與案件辦理或罰款收入掛鉤,利用執法職權刁難企業、謀取利益等行為。
(三)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問題。未按照法律法規明確收費、罰款、檢查、查封的事項、依據和標準且未向社會公開。不具備行政執法資格的組織或人員實施行政執法行為。擅自增設事項,提高標準、金額、頻次,不當擴大查封扣押范圍等行為。未及時制定、調整適用行政裁量基準,不規范適用行政裁量權,小過重罰、同案不同罰、類案不同罰。
(四)執法簡單、粗暴問題。重處罰、輕教育,以罰代管、一罰了之。不聽陳述申辯、不問緣由,對待群眾“冷橫硬推”,甚至粗暴執法等問題。“一刀切”執法、運動式執法。執法標準不一致、要求不統一,加重企業負擔。
(五)執法“尋租”問題。濫用職權、徇私枉法、吃拿卡要、違規提供有償服務,對輔助人員違法違規行為監管不力等行為,對參與執法的第三方機構和人員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六)執法不作為問題。對群眾和企業反映問題視而不見、久拖不決、壓案不查,對監管中發現的問題不處理、該立案的不立案、該處罰的不處罰、拖延導致辦理案件超時限,該移的案件不移送、接收移送的案件該處罰未處罰等行為。
三、問題線索受理方式
受理電話:0595-87971529(法定工作時間),聯系人:小林。
四、提供線索須知
(一)實事求是。為便于開展線索核查工作,請您在提供問題線索時,詳細說明問題發生的時間、地點、對象、主要事由、基本過程、結果和涉及的執法單位、執法類型和線索提供人的聯系方式等,以便及時核實、處理和反饋。不得虛構或夸大事實,不得故意捏造事實、誣陷他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受理重點。主要受理重點整治內容中明確的涉企行政檢查六個方面突出問題相關線索。其他不屬于受理范圍的問題,請依法依規向有關部門提出。已由紀檢監察機關、信訪等部門受理,或已申請行政復議和進入司法程序的相關問題線索,不納入本次線索受理征集范圍。
(三)鼓勵實名。為便于開展線索核查工作,請實名舉報問題線索,提供真實姓名、聯系方式,我們將依法保護線索提供人的合法權益,嚴格保密信息隱私。
感謝您對專項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此件主動公開)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閩公網安備:35050502000114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