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4120-0000-2026-00007
- 發布機構:泉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9
唐宣揚:
為了解唐宣揚注冊“展樂”商標的情況,請自收到本公告之日(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三十日視為送達)起五個工作日內到泉港區山腰街道錦繡街118號二樓接受詢問調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你單位有如實回答詢問、協助調查的義務。
請攜帶以下材料:
1.唐宣揚的身份證明
2.委托注冊的材料
如你單位委托其他人員接受詢問調查的,委托代理人應當同時提供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
附件:泉州市泉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詢問通知書
泉州市泉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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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35050502000114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