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4101-0200-2026-00007
- 備注/文號:泉港政規〔2026〕2號
- 發布機構: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3
石化工業園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山腰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市直駐泉港各單位,區屬各國有企業:
根據《福建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省政府令第219號)、《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泉政規〔2022〕3號)以及《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25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泉政辦明傳〔2025〕12號)有關規定,我區對2025年10月31日前以泉港區人民政府及其辦公室名義發布的143件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經區政府第59次常務會議研究,現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保留(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17件(詳見附件1);
二、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件(詳見附件2);
三、宣布失效(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25件(詳見附件3)。
宣布失效或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執行,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特此通告。
附件:1.保留(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2.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3.宣布失效(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3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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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35050502000114號

